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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02 访问:

各学院(系)、2025级本科生:

根据《iQQtv 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》(长大教〔2023〕271号)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现将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转专业范围

转专业范围以2025级学生入学时招生目录确定的专业(类)为准(不含体育类、艺术类、高水平艺术团、高水平运动队、港澳台等特殊类型招生)。具体专业(类)情况详见本科招生专业目录://zsb.iqqtv11.com/info/1018/1090.htm

二、工作流程及要求

1.学院细则发布和专业宣讲。4月5日17:00前,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;并同步在学校智慧教学门户(知识创新中心版块)发布专业宣讲视频(网址://zhjx.iqqtv11.com)或者组织线下宣讲;学生应于4月9日前登陆平台观看相关内容,确保充分了解相关申报专业及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
2.成绩公示与计划录入。4月7日17:00前,各学院公布本单位2025级学生专业(类)学业加权成绩(不含“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”“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”“经典阅读与写作沟通”等通识任选类课程,成绩按第一次考试的加权成绩计算),并将专业(类)接收计划录入教务系统。

3.申报与录取。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分两批次实施。

第一批次:学生申报时间为4月9日14:00至4月12日17:00,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本科教务系统”完成在线申报。申报截止前,学生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撤销申请,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。

学院录取时间为4月13日-4月16日。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,考核安排由转入学院另行通知,学生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。学院录取完毕后在系统录入第二批次接收计划。

第二批次:学生申报时间为4月17日9:00至4月19日17:00,学院录取时间为4月20日-4月26日,相关要求同第一批次,第一批次已录取的同学不得再次申报。

注意:长安学堂试验班每班人数不超实际招生人数,计划接收名额以系统公布为准(第一批计划为试验班学生淘汰或主动转到普通班名额计划;第二批计划为第一批次试验班学生实际转出后的空余名额计划),成绩排名以原专业排名为准。

学生申报录取成功后如有反悔,不再受理。请学生在申报前慎重考虑,谨慎选择申报转专业。

4.学校审核公示。教务处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,提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通过后在校园门户予以公示3天。

5.结果查询。每一批次转专业工作结束后,学生可登录“本科教务系统”查询录取结果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各专业(类)最大接收人数以各单位报送的计划为准。若申报人数超过容量上限,学院应依据本单位转专业实施细则择优录取。

2.学生申报前应慎重考虑,申报成功后原则上不得放弃。申报结束后,务必在系统中查看“我的申请记录”并截图保存,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线下申报。

3.转专业成功的学生本学期仍保留在原专业班级,完成本学期全部课程学习并参加期末考核,下学期开学后转入新专业学习。不属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,可认定为多元化课程学分。转专业学生应于开学前关注新专业选课通知,并按培养方案要求办理学分认定手续。

4.转专业工作结束后,将启动专业分流工作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5.各学院转专业细则及考核要求由学院负责解释,各学院于本院网站公布咨询方式。
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组织落实,及时通知到全体学生,并做好政策解读与问题解答工作。各学院转专业咨询电话见附件。

教务处工作电话:61105241,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教务处监督举报电话:61105232,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教务处、创新创业学院

2026年4月2日